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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应当符合哪些要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4日
来源:
杭州公司律师
http://www.dlflgwlvs.cn/
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要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
业务
的子公司的,
应当
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
业务
范围内提出申请,遵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综合类证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51%,不得从事与控股子公司相同的
业务
.
文章来源:
杭州公司律师
律师:
曹晨程
[浙江]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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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3581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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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lflgwlvs.cn/art/view.asp?id=900198678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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